谢逸生律师主页
谢逸生律师谢逸生律师
186-0781-5969
留言咨询
谢逸生律师亲办案例
广西XX房地产公司与雷XX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纠纷案
来源:谢逸生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9-26
浏览量:1428

广西XX房地产公司与雷XX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纠纷案



【案件基本信息】

1、裁判文书字号

(2019年)桂0602民初138

案由: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

2、当事人

原告:雷XX

代理人:谢逸生律师代理权限:全权代理

被告:广西XX房地产公司

【基本案情】

2016年3月25日,雷XX与广西XX房地产公司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约定雷XX购买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某楼盘的一套房子。合同签订后,雷XX按约定支付了首付款160333元。因雷XX个人家庭出现变故原因,未能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。于是广西XX房地产公司起诉到法院,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雷XX把已付购房款160333元作为赔偿金给付广西XX房地产公司。雷XX找到我代理此案,我据理力争,提出合同解除后房产还在开发商手上,开发商并没有因此遭到经济上的损失,反而因为房价上涨还盈利,要求将雷XX把已付购房款160333元作为违约金占为己有,将违背法律的公平原则。

【法院裁判要旨】

法院经审理判决,判决解除合同,驳回广西XX房地产公司要求雷XX把已付购房款160333元作为赔偿金的要求。切实维护了雷XX的合法权益。


以上内容由谢逸生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谢逸生律师咨询。
谢逸生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9261好评数98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186-0781-5969
在线咨询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谢逸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京师(南宁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501*********177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全国
  • 咨询电话:
    186-0781-5969
  • 地  址: